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7月04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甄海霞 通讯员 杨爱群) 为确保奥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的监督管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联合发文要求凡在奥运会期间进京的机动车,必须到自治区环保局委托的机动车环保年检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必须按照国环办[2008]7号文件中规定的检测方法进行检测,达到国Ⅱ以上标准(包括国Ⅱ)方可领取奥运环保合格标志,同时领取进京环保合格证,两证齐全才允许进京。
据悉,“奥运环保合格标志”与“进京环保合格证”均由国家环保部统一监制,自治区环保局统一印制,由盟(市)环保部门指定专人严格按规定进行核发,并登记备案,每月底前将情况上报自治区环保局。同时各盟市环保局、公安局将开展机动车环保抽检和路查工作,依托进京检查站,派环保人员对进京车辆进行严格检查,不合格的车辆一律禁止进京,切实保障进京车辆尾气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