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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报10起矿产资源违法案

来源:内蒙古晨报
发布时间:2008-7-9 19:43:43 作者:康敏

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7月08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康敏)全区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专项行动以来,自治区国土管理部门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有力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市场秩序。昨日上午,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向社会公开通报10起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结果。

    案件一:武川县魏连贵、韩宝安等人非法开采铁矿石

    2007年11月,呼和浩特市武川县魏连贵、韩宝安等人在未依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武川县泰华利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武川县陈二沟铜多金属普查区范围内,非法开采铁矿石,破坏性开采总价值为48.80万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

    2008年1月,武川县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参与此案的5名人员除2名在逃,魏连贵、韩宝安等3人已逮捕。

    案件二:  清水河县石焕军非法开采煤炭

    2005年9月,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大井沟村村民石焕军在未依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大井沟南坡非法盗采煤炭2425.5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

    2006年1月,清水河县公安局对石焕军刑事拘留。2006年12月15日,清水河县人民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石焕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没收非法采出的矿产品。

    案件三:石拐区五当召镇刘二贵等人非法开采矿产

    2006年5月1日至5月3日期间,包头市石拐区五当召镇刘二贵、马林忠、李在生、杨文广、杨国伟、张占荣在未依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多次组织本村村民,在包头市石拐区五当召镇脑包沟苏木沟大碳壕非法开采煤炭资源2299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

    2006年5月,包头市石拐区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2006年12月18日,包头市石拐区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刘二贵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马林忠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李在生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杨文广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杨国伟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张占荣管制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案件四:达拉特旗韩福锁等人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2006年2月21日至3月6日,达拉特旗树林召镇韩福锁、张清在未依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瓦窑村罕台川河道采沙,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

    2006年3月,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将该案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2006年9月28日,达拉特旗人民法院下达刑事判决书,以非法采矿罪,判处韩福锁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张清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案件五:准格尔旗营沙壕煤矿违法转让采矿权

    2007年5月,准格尔旗营沙壕煤矿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将其持有的准格尔旗准格尔召镇乌兰哈达村煤炭资源的采矿权转让给他人进行开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转让采矿权的违法事实。2007年9月26日,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4万元,并处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六:商都县新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2005年5月,商都县新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未依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商都县大拉乡头道沟南山长青沟内蒙古有色地勘局综合普查队的勘查区内开采矿产资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2006年6月25日,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开采,没收违法所得3万元,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七:内蒙古乌拉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以采代探

    2007年7月,内蒙古乌拉山化肥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探矿权范围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巴音温都尔嘎查乌不浪沟内开采铁矿石,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以采代探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同年8月14日,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八:乌拉特前旗宝泉矿业有限公司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2007年6月,乌拉特前旗宝泉矿业有限公司在未依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南山境内开采矿产资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2007年7月4日,巴彦淖尔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九:锡林郭勒盟戚军非法开采矿产资源

    2006年5月,戚军在未依法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正蓝旗上都镇黄旗嘎查境内开采矿产资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2007年6月12日,锡林郭勒盟正蓝旗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非法开采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并处以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十:阿拉善右旗天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采代探

    2005年至2006年期间,阿拉善右旗天神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合法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其探矿权范围阿拉善右旗额肯呼都格镇老山头西开采煤炭资源,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构成以采代探矿产资源的违法事实。2006年10月,阿拉善右旗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开采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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