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6月30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张彩霞 通讯员 李德毅)从今日起,包头将执行新的企业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根据相关通知,日前,包头市工伤保险中心对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进行了每年一次的调整。本次待遇调整范围为2004年1月至2007年12月31日发生工伤且正在享受待遇的人员,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
按照调整政策,此次共有91人享受政策调整。其中伤残津贴33人,人均增长127.67元;护理费11人,人均增长83.72元;供养亲属抚恤金47人,人均增长57.2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