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6月26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新闻热线3320332消息(实习记者 关晓勇)“办个房产证咋就这么难,开发商向我收取500元,才给我办证的资料,否则我就拿不到房产证。”昨日,家住新希望小区的苑先生无奈地对记者说。
一“票”难求,疑无理收费
接到热线后,记者随苑先生来到内蒙古尖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费处缴费。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说收的是资料费,但收费后并不给苑先生开收据,理由是开收据麻烦,即使现在开了,等到房产证下来也得收回。
苑先生与其讨价还价,想少交一部分钱。工作人员便不耐烦地说:“你要是想办就办,感觉收钱多,你就等等,看什么时候降价。”说着便做出了扫地出门的动作。苑先生见执拗不过,只好硬着头皮交了费,无奈地对记者说:“等拿到房产证再说吧。”
一时疏忽,成三年遗憾
据苑先生介绍,他是2005年购买的房子,至今为止房产证还没有拿到,而且吃水也成了问题。苑先生说:“当初买房时并没急于办房产证,想过一段时间再办理也没什么,于是事情一放就是3年。”
一个身份,需来回奔波
苑先生说:“前几天到房产局办理房产证,需要开发商提供开发小区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开发商处索取,他们说给其他住户办证时押在房产局了。我到房产局,可他们又说开发商资料有问题,已经拿回去了,就这样他们互相推诿,没办法我只好拨打了城建热线求助,可是就在城建热线监督的情况下,我再向开发商要材料时,他们还向我收取500元的资料费。如果当初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只需交100多元的手续费,因为想省一些钱,没想到得不偿失,不但多花400多元,还生了一顿闷气。”
据苑先生介绍,房产局需要开发商出具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表、开发公司资质证书以及房屋平面图等才能办理房产证,可是开发商向苑先生收取500元后方提供上述资料。
呼市房产局房产科王主任告诉记者,这种收费不合理,属于典型的乱收费现象。记者咨询了内蒙古法律援助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她告诉记者开发商没有收费的权利,只能代替房产局收取一些费用。而苑先生是自行办理,开发商应该免费提供办理房产证所需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