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6月27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包头新闻热线6986666消息(实习记者 贾树颖)昨日,张秀英致电本报反映,她的姐姐张月英,今年69岁,因在河北农村老家无依无靠,便来包头投靠她,2006年,张月英患上了脑梗,去年年底,把户口落到了包头,今年连续两次申请低保均被拒绝,张秀英想咨询一下像她姐姐的这种情况能不能申请低保。
昨日,记者来到青山区富强路4号街坊居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外地人员在包落户,必须5年以上才有可能享受低保。因有明确政策,也无法帮她。她们以后打算把她定为救助对象,居委会也将在生活上给予张月英力所能及的帮助。
随后,记者来到青山区富强路街道办事处街政科,一张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张月英在农村本来能享受五保户的待遇,但户口转到城市后,以前的五保户待遇就享受不了,现在按照城市低保户的申请标准,她也不符合条件。对于张月英老人的实际情况,他们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尽量给予照顾。
青山区最低生活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张月英老人没能享受上低保,原因有两个,首先,《包头市政府2002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纪要》第六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外地人员在包落户,对5年后没有固定收入来源且符合享受社会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享受低保待遇。张月英老人落户不足1年。其次,《婚姻法》规定,弟、妹对兄、姐有扶养义务。妹妹对姐姐张月英有扶养义务,且她所在家庭的平均收入不低于280元,故不具有享受低保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