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mgcb.com.cn 2007年09月19日 内蒙古晨报
近日,广东律师郭生平上书广东省人大、省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建议取消全省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据昨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发布的一组数字表明:1999年全国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2006年6月底下降为2505.7万户,个体工商户减少约65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87万户。而2006年《民营经济蓝皮书》显示,中国个体工商户大幅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创业成本过高,“费大于税”,创业艰难。
个体户锐减有悖发展常理 ◎王文琦
对于官方公布的个体工商户减少的数据,该怎么认识?目前有两种相反的看法,一种认为是合理的、正常的;一种认为是与当前经济发展不适应的。前者认为,现在个体工商户的减少,其中最大的一个因素,是个体工商户走上了合作经营、合股经营、公司经营的道路,加大了经济发展总量的规模;后者则认为,是超负荷的收费让许多本可生存发展的个体工商户陷入倒闭关门的境地。
在当前我国的发展阶段,个体户仍然是很多国民自主创业的好选择,但是为什么个体工商的数量会减少?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追问和反省。显然,人们会不约而同把目光投向税费负荷这个“头号嫌疑”。好在9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下调中小企业较为集中的饮食、娱乐等八行业的应税所得率标准。
类似给中小企业以及个体户减负的政策,还宜多出、早出。
管理不能抑制个体户创富激情 ◎杨耕身
公共权力应为谋求公众福祉而存在。“管理即收费”或一种于法无据的收费政策,不仅加重了个体业者创业的负担与风险,而且也并没有真正地提供良好的市场服务。而要缓解这样的一种矛盾,政府部门应取缔一切可能抑制平民创业热情的制度或政策障碍。
令人欣喜的是,一些省市已经或打算取消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目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等部门正在研究个体工商管理费如何处理的问题,将提出一个整体方案。这样的一个“整体方案”到底是取消工商管理费还是其他?我们拭目以待。
一位经济学家曾经提出过一个问题:“一些普通中国人不明白:为什么经济增长率这么高,我们却从中受益不多?”由个体户数量逐年递减这样一个事实,我们的确有必要反思公民的经济权利,反思政府应该怎样鼓励个体的创富激情!
管理就得收费,不证自明?
◎曹林
其实不仅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现实中有许多以管理为名的政府收费,如房屋拆迁管理费、市场管理费等等,都缺乏实质性的收费理由,惟一的收费理由就是“管理”——公共部门“管理”你了,你就得为这种管理付费;什么费一旦冠以管理的名号,似乎就有了天然、不证自明的合法性。
在民众缺乏权利意识的过去,管理费可以不证自明。而在民权彰显的今天,管理不能成为收费的万能借口了,管理收费不再天经地义,而得讲出充分的、站得住脚、能说服公众的收费理由来,管理费的合法性应拿到理性的法庭上接受公众理性的拷问。
当然,管理费的合法性还有其他条件,比如必须有严格的法律依据,而非仅仅是部门规章或红头文件;必须清楚地告诉交费者收费的流向,即收费流向必须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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