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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为何“套牢”了困难户?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08-4-7 9:25:31 作者:内蒙古晨报特约评论家

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4月07日 内蒙古晨报


    广州市廉租房远离市区,生活不便遭特困户弃住——截至4月1日,3148户摇号分得廉租房的双特困户中,一部分因为负担不起物管费、租金以及因交通费、伙食费等生活成本增加,无奈放弃入住新社区。(据4月3日《新快报》)  


廉租房别把穷人挤出城市
◎王清

    一项旨在解决低收入人群住房困难的廉租房政策,应当让这些弱势群体喜笑颜开、欢欣鼓舞才对,怎么在实践中产生了和良好初衷大相径庭的结果呢?

     对中国大多数城市而言,市区内基本设施较为完善,城市功能较为齐备,才对弱势群体的生活至关重要。廉租房建在主城区,建在城市基础设施和生活设施配套的成熟区、中心区,方可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才能够把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怀之情落到实处。国外“穷人住市区,富人住郊区”的模式,其实也大体遵循了这一规律。道理不难明白,公共配套相对缺乏的社区对富人和中产人士而言,尚能通过“郊区居住、市区消费”解决,但对穷人来说,一点点生活成本的增加都可能是雪上加霜。如果把穷人“稀释”到偏僻的郊区,反而会造成富裕阶层不愿从市区迁走,继续和中低收入者争抢房源,从而推高房价。


“廉租房”不是用来忽悠百姓的
◎谭浩俊

    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力度,切实解决老百姓的住房问题,已经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民生问题,写进了党代会、人代会的报告之中,作为各级政府的重要考核指标。如果不做出些动作来,拿出点行动来,对上对下都没法交代。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上有要求、下有变通。既然拗不过中央的政策,那就只能在“对策”上下功夫。于是,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就被建造到了地点偏僻、环境不佳、远离城区的地方;于是,建造好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虽然窗明几净、户型合理,但配套不全、管理严重滞后;于是,租房者、买房者就知“难”而退。虽然没有能够让穷人租得上房、买得起房,地方政府却足以能够应付上面的检查,也足以封堵老百姓之口了。因为,不是政府不建房,而是老百姓不愿租房、买房,真可谓是一箭多雕。


    其实,对于老百姓来说,政府能够从关注民生的角度,投入巨资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让他们能够买得起房、租得起房、住得上房,他们是非常感激的。即使地点差一点、房子质量差一点、环境差一点,他们也是能够理解的。但是,对于政府来说,即使考虑建设的成本,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地点安排在离城市远一些的地方,那么,是否可以通过配套设施、管理服务等方面进行适当弥补,从而,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呢?为什么要人为地制造一些“贫民区”,将实事、好事办成老百姓的“伤心事”呢?


“特困户弃住”考验廉租房之“廉”
◎若夷


    通过辛苦摇号分得的廉租房却被一些特困户选择“弃住”,其中的尴尬味十分浓厚。之所以如此,当然既不是因为广州的廉租房供应已经十分充足乃至到了过剩的程度,更不是廉租户自身的住房条件不够“特困”,因而不需要廉租房救济。数据显示,目前广州市城镇居民仅领取低保金的家庭就接近2万户。而在廉租房的供给方面,虽然近年来,广州市加大了这方面的建设力度,但总体来看,仍然无法完全满足特困户的住房需求。真正的原因,归结起来就是:时下的廉租房,虽然名为“廉租”,但相对于特困户的现实经济能力来说,还不是足够低廉。


     这种不够低廉,既体现在廉租房的租金和物业管理费等直接价格上,也体现在交通等相关生活设施和条件配套的不便利上。依据《广州市城市廉租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廉租房保障对象是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640元的低收入家庭。以每月低于640元的收入,面对陡然增加的数百元开支,结果当然是“负担不起”。


    这表明,在廉租房的建设和供给过程中,除了“房源数量”这个一直以来都存在的问题之外,其内在的保障品质——租用、入住廉租房的生活成本的高低,同样必须引起重视和认真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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