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4月17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呼延河)4月15日董先生致电本报,1998年他购买了一套住房,2000年入住,由于房地产公司一直推托办理房产证,直到今年4月份才拿到了他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在办理房产证时他不仅缴纳了印花税、契税和所有的手续费用,房地产公司还要求他缴纳房屋交易时产生的营业税,由于他比较担心影响拿房产证,最后他又缴了2500多元的营业税。董先生询问在房屋交易过程中产生的营业税究竟是由购房者来缴纳?还是出售房屋的房地产公司来缴纳呢?
律师解答:房地产交易营业税是在房地产权进行了交易或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在《房地产交易营业税若干政策和管理规定》中规定,将房地产自主转让或销售给他人,同时向对方收取了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的,其销售收入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款。作为购买房屋的住户不存在经营房产的活动,只需缴纳印花税、契税等办理房产证时产生的一些手续费用就可以了,营业税由房地产公司在其销售房屋后收取的房款中缴纳营业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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