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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换号别留“尾巴”
来源:内蒙古晨报 关闭窗口
发布时间:2008-4-18 15:54:37 作者:张立新

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4月18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张立新)团圆卡、集团卡、亲情号、情侣套餐……现在的手机资费形式五花八门,随着一个又一个更加实惠的手机资费出现,频繁更换手机号也成了现在的“流行时尚”。但是,换一个新的手机号后将原来的号码该做何处理呢?并非取出原卡一丢就能完事的,销号是必走的一道程序。

  最近,本报接到来自联通用户胡先生的一通投诉电话,说他在办理换户换号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

    胡先生:销号了,怎么可能欠费呢?

  2008年3月14日,家住卓资县复兴隆胜德村土堡自然村的胡先生向本报打来求助电话。

  胡先生来呼市打工,2002年买借用在燃料厂工作的朋友张发的身份证办了个联通的号,号码为133××××7608,一直将本号用到2006年10月份。但是,胡先生觉得一直用朋友的身份证来办号不是那么回事,同时,听朋友说农村的身份证也可以办理换号业务,于是,2006年10月26日胡先生来到联通旗舰店联系换号事宜。当时,该公司的经理说正值月底不能换号,只能等到下个月8号以后。2006年11月9日,胡先生再次到联通旗舰店办理换号业务。“经理叫我去收费台先把上一个号的所有话费都结清,当时记得大约交了270元。”胡先生告诉记者。这次用了自己的身份证,新的手机号码为133××××5014。2007年12月的时候,胡先生又看到联通有个“团圆卡”很便宜又换了此卡,新的号码为13190559224。

  2007年4月5日,胡先生突然接到来自联通公司的电话,叫他去联通分公司交电话费。随后,胡先生来到联通旗舰店向经理询问。该经理说133××××7608这个手机号没有销号。“手机换号程序都是按照经理指点办理的。”胡先生说当时就与经理理论。最后,经理说那就交90元算了。90元又是什么钱呢?认为是联通办事失误的胡先生坚持一分不交,事情就这样被“搁置”。

  2008年3月9日,联通律师事务所给张发打来电话,叫他去联通交话费。得知此事后胡先生便来到联通公司打听,该经理说以张发的身份证办的号为133××××7608的手机号欠费625元。
  “明明销号了,无端又‘冒’出这么多的欠费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懂!”。
联通旗舰店:一周之内给予答复

  详细了解了胡先生一方的说法后记者来到联通旗舰店了解情况。接待记者的是该店一位张姓经理。张经理说,当时胡先生来办理业务的时候他也知晓。当记者问及具体办理换号业务的情况时,张经理说,在换户换号业务的办理中,工作人员的讲解与胡先生的理解也许出现了一些“偏差”,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张经理还说,关于此事他们也接到了来自内蒙古消费者协会的询问电话。接到电话后他们就开始处理此事,目前已经将此事的相关材料上交,正在处理当中。

  “一周之内会给用户一个答复,我们会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来解决此事。”张经理这样回答道。

    律师:证据是维权关键

  内蒙古文盛律师事务所苗荣盛律师就此事接受采访时说,要办新号,将原来的号码销号时结清话费是最为关键的一环。胡先生说2006年11月9日到联通旗舰店办理换号业务时的确将原来号码的所有话费已经结清。但是,结清后手头却没有任何相关证据,光说联通公司电脑上有显示是不够的。这样的情况在法理上是行不通的,假如联通公司能够从顾客的角度着想、出发,那么此事通过双方的努力、各方面的协调会得到圆满的处理,如若不然情况并不乐观。

  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再小的纠纷也要以证据为主。所以说,消费者遇到问题想到法律、想到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好的,但是,维权也要更多了解法律中的“规矩”,证据、当事人等等都是不可或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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