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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贴广告收到“高价”短信

引用地址:内蒙古晨报
发布时间:2008-7-8 16:46:36 作者:王武

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7月08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王武)在小区里贴了一张出租房屋的广告纸,随后就收到市容局发来的短信,而且每条短信收取2元。


    据张女士介绍,她在赛罕区东瓦窑市场附近租了两室一厅,准备租一间出去。随后写了一张房屋出租的纸条贴在小区的墙壁上。


   “当天下午我接到一短信‘请不要随处张贴、涂写小广告,……您的行为违反了《呼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请周一至周五尽快去市容局广告科接受处理。2元每条……’这几天,每天至少5条以上这样的短信不断发来,我的手机已经被扣了20多元了。”张女士说。


    就此问题,呼市市容局广告科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呼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3条明文规定:未经批准不得在电杆、树木、居民住宅和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悬挂各种广告、宣传品;未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批准,不得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随意散发广告和传单。违者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凡在小区内乱张贴小广告的,我们一经发现都是这样处理的。政府部门下达过通告,让我们和电信部门联合处理此问题。前两天内,系统将每天给违法者发此类短信10条,以后每天至少4条,直到他们来接受处理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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