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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伎重施露马脚入狱5年罚4千

引用地址:内蒙古晨报
发布时间:2008-7-8 21:19:26 作者:齐晓英

http://www.nmgcb.com.cn 2008年07月08日 内蒙古晨报


    内蒙古晨报报道(记者 齐晓英 通讯员 贺美英)伙同他人,持刀“枪”(仿制枪)强行劫取他人财物,几个月后,徐某在一饭店盗窃时,被饭店员工发现,徐某竟然用刀向饭店工作人员乱挥,被随后赶到的警方抓获。这是昨日记者获得的消息。

    2007年5月6日晚,徐某伙同他人(均另案处理)经事先预谋,持刀“枪”在回民区通道北街一家公司内,当场劫取人民币1400元、手机、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车钥匙等物品,逃离现场。

    正在警方全力搜查嫌疑人之时,一起盗窃案的发生让抢劫事件的嫌疑人浮出水面。2007年11月21日23时30分左右,警方接到报警称有人在新城区一饭店的吧台柜子内实施盗窃时被发现。警方立即出动将逃跑的嫌疑人抓获,当场收缴盗窃来的小灵通一部。调查中警方得知,实施盗窃的嫌疑人就是2007年5月6日晚持刀实施抢劫的嫌疑人之一。

    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之后被告人徐某再次盗窃财物被发现后以凶器相威胁,抗拒抓捕,其行为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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