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按照东河区委统一部署,派出4个巡察组,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对沙尔沁镇党委等8个地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河东镇井坪四村等33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镇村(社区)一体巡”。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聚焦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基层党组织建设以及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主要受理反映沙尔沁镇、河东镇两镇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以及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和在村(社区)履行公权力的基层组织人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方面认真处理。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沙尔沁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沙尔沁镇党委下辖邓家营子村、沙尔沁一村、沙尔沁二村、沙尔沁三村、大巴拉盖村、永富村、东园村、南海子村、杨圪塄村、鄂尔格逊村、小巴拉盖村,以及沙尔沁社区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镇村(社区)一体巡”。值班电话:15847080043。电子信箱:dhqwdyxcz@126.com。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1.沙尔沁镇办公楼门楼左侧;2.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一巡察组办公室门口。接访地点: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一巡察组。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河东镇毛其来村、陈户窑子村、下古城湾村开展常规巡察。值班电话:15104723768。电子信箱:dhqwdexcz@126.com。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二巡察组门前。接访地点: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二巡察组。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河东镇党委开展常规巡察,对河东镇党委下辖井坪四村、井坪五村、磴口村、上古城湾村、郑二窑村、井坪三村、西北门村、先明窑村、河北村、工农村、东二里半村、南二里半村、北二里半村、王家圪旦村、留宝窑村、东河村、王大汉村、毛凤章村、留柱窑村,以及奥宇社区、保利社区2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镇村(社区)一体巡”。值班电话:18804721392。电子信箱:dhqwdsxcz@126.com。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1.河东镇大院入口东侧;2.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三巡察组办公室门口。接访地点: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三巡察组。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沙尔沁镇什大股村、阿都赖村、河东镇西井湾村开展常规巡察。值班电话:18586153875。电子信箱:dhqwdwxcz@126.com。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1.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四巡察组门口;2.什大股村村委会院内。接访地点:区委党校二楼区委第四巡察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巡察组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中共包头市东河区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