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固阳县人民法院兴顺西法庭联合司法所、派出所、镇信访接待办,在“兴枫桥”多元调解室,成功化解一起因喷洒农药误伤相邻农作物赔偿纠纷。
6月中下旬,兴顺西镇某村村民王某雇佣农药喷洒车为自家种植的荞麦喷洒除草剂,喷洒期间药物发生飘散,致使与王某地块相邻的郭某等4户村民种植的葵花发生药害反应,葵花叶面出现大面积蔫萎、卷曲。4户村民报警后,兴顺西派出所接警后第一时间对基础证据进行了固定,并建议通过“兴枫桥”多元调解室进行调解。
由于6、7月份降雨频发,葵花叶面上的农药残留随时有被冲洗的风险,如果处置不当可能造成重要证据灭失,增加案件后续处理的不可预测性,一场与时间赛跑的调解考验着这支由派出法庭、司法所、派出所、镇信访接待办、村委会主任、特邀调解员组成的调解团队。
调解现场
调解前,兴顺西法庭收集了近年来发生在固阳县及周边地区的喷洒农药致损案裁判案例,并与调解成员一起制定了周详的调解方案。兴顺西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根据各自职责向当事人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特邀调解员张金钟结合自身农村生活经历,从邻里情感、村规民约视角耐心疏导双方,村委会主任也根据近些年当地葵花亩产情况及销售情况,给了合理的处理意见。最终,在各方调解力量的通力配合下,四户村民与王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款当场全部履行完毕。
“本以为这事儿得闹到法庭上,没想到这么快就解决了,既没伤和气,又拿到了赔偿。多亏了你们啊!”郭某高兴地说。
近年来,固阳县人民法院院始终坚持“法院+”基层治理协同模式,通过联合各部门研判案情,确保责任认定、赔偿方案符合法律规定。充分发挥特约调解员“接地气、懂民情”的优势,在法律框架内融入乡邻情理,促进双方换位思考。这种“司法专业支撑+基层灵活调解”的分层模式,既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刚性约束,又体会到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便捷与温度,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固阳县人民法院 史小波 闫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