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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不成租金难追回 法院判决后仍有9000余元待执行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编辑:王海清 来源:晨网

  近日,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的陈欢致电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新闻专线0471—3339111反映,她和朋友2023年底租了一套房,最终房子没租成,9000元的租金至今未被退还。

  据陈欢回忆,2023年11月,她与朋友看中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一套房,年租金为9000元且要求一次性付清,随后两人与鲁姓房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日支付3000元房租,11月28日结清剩余6000元,并约定入住时间为2024年1月25日。

  “2024年1月16日,鲁姓房东通知我们,延后一个月入住,并承诺这一个月产生1100元续租费用由他负责。”陈欢说,当时他们选择相信房东,可后续房东并未及时兑现续租费用,她们打算退租,但在提出退还9000元房租的要求后,鲁姓房东也一直以各种理由拖延。

  无奈之下,于2024年2月将房东诉讼至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鲁姓房东需退还房租及案件受理等费用。然而判决生效后,执行工作却陷入了困境。陈欢表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调查发现,房东名下暂无任何可执行财产,目前仅银行卡账户扣划1052元支付给陈欢。

  根据陈欢提供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看到:2025年9月12日,本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工商登记信息、机动车等财产情况进行了查询,查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申请执行人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当事人表示,后续如果找到有关房东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会继续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律师建议租房时务必确认房屋归属权及房东的合法出租权限。针对陈欢反映的相关问题,可由执行法官开具调查令,委托律师核查房东的房屋归属情况,若查实房东无出租权限,该行为涉嫌诈骗,当事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处理。(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新闻 李敏 记者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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