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乌拉特中旗现违规用人超标购置豪华办公楼
近日,有网友发贴曝料称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有严重违规用人,超标购置豪华办公楼等违规现象,并附旗委常务会议纪要文件图片,文件中显示旗委开会一次配备2名科长、6名副科长,报旗委审议批准,存在程序不合法问题,另外还有政府拨付756万元为商务局和行政服务大厅购置办公楼,存在严重超标行为,且程序不合法。
事情缘由:
2013年4月16日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于召开2013年第一次常务会议,会议由政府旗长徐茂龙主持,就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运行机制及综合服务区总体规划、煤炭协会申请购买商务办公楼、口岸春季绿化、现代肉羊产业发展实施方案、通道绿化工程建设规划方案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并行成会议纪要。(摘自:《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3第9号文件)
问题主要集中在二点,会议纪要上有明确记录:一是会议议定,根据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发展需求,一是拟同意增设园区管委会园林环卫科,正科级建制,配备一正、两副科长,并为原有的三个科室(综合管理科、经济发展科、规划建设科),每个科室2名副科长,尽快提请旗委常委会决定。二是会议议定,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同意拨付756万元,在新建的商务大厦中购置两层,共计1223平方米,一层作为商务局办公场所,另一层作为行政服务大厅。

《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实施办法》第七条(23)中规定:各级党政群机构的领导职数,应根据其职能、工作任务和机构编制情况,以及中央、自治区有关规定核定。自治区党政群机关厅、处、科级领导职数,以及盟市党政群机关处级、副处级领导职数总额由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确定,在机构改革时由自治区党委、政府审批;盟市党政群机关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旗县(市、区)和乡镇科级、副科级领导职数总额,由盟市机构编制管理机关确定,在机构改革时由盟市党委、政府(行政公署)审批。各级各部门不得擅自超职数配备或高配部门和内设机构领导。
由此规定可以看出,旗委并没有权限来审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权限,但乌拉特中旗的这份会议纪要中却提请旗委决定2个正科长、6个副科长的职位增加,存在明显的用人违规。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各级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实施办法》第八条(27)对违规用人的8种行为制订了处罚措施。#p#分页标题#e#
关于购置超标豪华办公楼问题,则显示出了更大的矛盾和问题:
1、会议纪要标题为“关于煤炭协会申请购买商务办公楼的事宜”,说明此楼是以煤炭协会名义申请购买,但却是由政府拨款,最后还变成了商务局和行政服务大厅办公场所;据了解,乌拉特中旗煤炭协会是乌拉特中旗商务局组织全旗21家符合条件的煤炭进口企业成立了乌拉特中旗驻蒙古国进口煤炭企业协会。协会为社会组织,不是政府组织部门,既然不是政府部门,其办公场所理当由协会自行解决,乌拉特中旗政府以煤炭协会名义申请购买,却由政府拨付款项,最后转为政府办公楼,是否有遮人耳目之意?
2、此办公楼购置中1223平米的办公楼总价756万元,每平米售价高达6181.5元,且未经任何正常审批手续,直接以会议纪要的形式由政府拨付,存在明显违规,且远远高于当地正常市场价格,在乌拉特中旗房价均价最高是4000元左右。这些未经审批,且价格虚高,难免不让人生疑问?
如今,各级政府和领导都在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厉行节约,提升政务职能,但乌拉特中旗政府的做法却背道而驰,不仅违规用人,而且超标购置豪华办公楼,其所做所为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希望有关部门能彻查此事,以正党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