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对以下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于清泉,1970年5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拟任旗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岱岷,1978年1月生,内蒙古大学大学学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牙克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科级)、四级高级检察官,拟任旗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冯秀芬,女,1973年5月生,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呼伦贝尔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拟任旗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3日—4月12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以及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呼伦贝尔市河东新区党政办公楼1104房间。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12380;(0470)1238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中共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