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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突泉县崔林田等2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

时间:2020年10月04日 编辑:赵鹏飞 来源:内蒙古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30日,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依法对崔林田等2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以被告人崔林田为首要分子,王武、张会、谢飞宇为成员的犯罪集团,通过实施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强奸、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虚假诉讼等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当地社会经济和生活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科尔沁右翼前旗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强奸罪等6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崔林田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135万元。被告人王武、张会、谢飞宇3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二年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六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180万元、45万元、50万元。其余25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虚假诉讼罪等,分别被判处五年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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