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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的公告

时间:2026年04月28日 编辑:王海清 来源:内蒙古网络举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推进优化全区营商网络环境,即日起,自治区党委网信办开展为期六个月的“清朗·优化营商网络环境”专项行动,重点整治七类突出问题:

一是整治无事实依据,凭空抹黑诋毁企业、企业家形象和声誉;

二是整治恶意集纳企业、行业负面信息,夸大企业经营风险,唱衰行业发展前景;

三是治理“自媒体”向企业发送“采访函”“情况核实函”等函件,以舆论监督之名谋非法利益之实;

四是集中整治在企业上市融资等重要时间节点,发布涉企负面信息,胁迫企业开展商务合作;

五是整治“公关公司”操纵矩阵账号炒作涉企负面话题、信息;

六是整治以商养测、以测养商等虚假不实“第三方测评”行为;

七是治理假冒仿冒企业家、以他人企业名义注册账号、发布信息等。

欢迎广大企业、网民积极向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平台举报内蒙古自治区属地涉企网络侵权的相关信息线索,共同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举报方式

1.关注微信公众号“内蒙古网络举报”,进入菜单栏→举报入口→专项举报→涉企侵权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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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nmgjbzx@126.com进行举报;

3.举报电话:0471-4861340。


举报须知

在举报违法违规信息时,举报主体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与网络举报事项相对应的网址链接或足以准确定位举报信息的说明;

2.样本截图等举报基本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证据材料等举报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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