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HS01版:呼市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版面导航

第A01版
封面

第A02版
综合

第A03版
广告
 
标题导航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08年11月18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供热1月余 暖费收费率不足4成

  本报综合消息 昨日,呼市建委召开供热通报会,首府集中供热企业今年在采暖费收缴中遇到前所未有的困难,全市采暖费收费率仅为20%—30%。

  据了解,呼和浩特富泰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热面积为840万平方米,从10月18日开始收取采暖费,目前收费率为32%;呼市城发供热分公司供热面积为900万平方米,截至11月15日,收费率为28%;呼和浩特科林城发热力有限公司供热面积453万平方米,收费率为22.2%;呼市市委供暖处供热面积200万平方米,收费率为38%。据供热企业介绍,造成今年收费难的主要原因在于采暖费上调后,居民一时难以接受,以及收费时间较往年有所推迟。呼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局长陈云飞表示,除个别供热区域收费率达到60%外,首府大部分供热企业的收费率仅为20%—30%。对于恶意欠费的热用户,供热企业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根据《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供热企业可以自逾期之日起,按照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五按日加收滞纳金。对于违反条例的热用户和供热企业,供热监管部门将会加大处罚力度。

  对此,呼市建委副主任储成功说:“目前,供热区域主要存在4大问题:未供区域、弃供区域、停供区域以及供与不供的区域,但是供热企业不能以暂时利益的损害为理由,而不去承担应有的责任,应把热用户的利益放在首位。针对目前情况,供热企业一定要主动上门,做到热情文明服务。”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 版权所有:内蒙古晨报社 合作伙伴:方正爱读爱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ICP备案》编号:蒙ICP备07003146号
   第A01版:封面
   第A02版:综合
   第A03版:广告
   第A04版:特别报道
   第A05版:国内·视点
   第A06版:国内·焦点
   第A07版:广告
   第A08版:广告
   第B01版:金三角报道
   第B02版:金三角报道·财经
   第B03版:金三角报道·观察
   第B04版:金三角报道·产经
   第B05版:金三角报道·理财
   第B06版:国内·综合
   第B07版:国际·综合
   第B08版:金三角报道·生活/资讯
   第BT01版:包头新闻
   第BT02版:包头新闻·综合
   第BT03版:包头新闻·综合
   第BT04版:包头新闻·汽车
   第BT05版:包头新闻·人物
   第BT06版:广告
   第BT07版:包头新闻·关注
   第BT08版:包头新闻·社会
   第HS01版:呼市新闻
   第HS02版:首府新闻·关注
   第HS03版:首府新闻·社会/法治
   第HS04版:首府新闻·热线/社区
   第HS05版:文娱·动态
   第HS06版:体育
   第HS07版:马头琴
   第HS08版:广告
供热1月余 暖费收费率不足4成
呼市严刹
违法占地风
大货车翻下路沟 1死3伤
内蒙古大学生话剧巡演正式启动
呼市财政补贴奶农3800多万元
精短新闻
我区乙肝发病率10年升3倍
《东边日出西边月》
凉城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