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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8月2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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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公布高中新学期收费标准

  本报讯(实习记者 薛文泽 通讯员 崔海斌) 昨日,记者从包头市教育局获悉,为了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包头市教育局公布了包头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新学期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并要求各学校开学前在校园内张榜公布。

  中小学校秋季开学收费项目包括学费、普通高中择校费、幼儿园、服务性收费(不含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作业本费、住宿费和保险费(学生自愿)。

  学费收费标准是:自治区级重点普通高中每学期每人1000元;包头市普通高中每学期每人800元;农矿区普通高中每学期每人600元;国家级重点职高每学期每人不超过1000元;自治区级重点职高每学期每人不超过750元;其他职业高中每学期每人不超过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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